在安检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按照“专人引导、专人值机、专人手检、专人处置”的安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确保安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安全目标责任安检工作制度交接班时应当是同级对口书面交接。交班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的文件、指示;执勤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安检门、安检机等设备使用情况;遗留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到达执勤岗位后方离去。
物品管理是指对乘客自弃和遗留物品的管理。物品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对乘客自动放弃的物品应当统一登记造册,记录收到的时间、地点、数量及品名。发现乘客遗留在安检现场的物品,应当由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共同清点和登记,并及时交给专人保管。贵重物品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尽可能地寻找失主。对乘客遗留且在30天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乘客自弃的物品,应当统一登记造册,交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