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司法单位使用手机定位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但却有很多的局限性,而社区矫正电子定位手环却可解决这些局限问题。
日前有永安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定位管理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某定位失败,未取到位置信息。工作人员立即拔打张某某的定位手机和个人电话,均为关机,无法接通。便开始倒查其定位轨迹,发现在22小时内为定位失败。后面打通电话询问其为何关机,导致定位失效,张某某坚称定位手机一直携带没有关机,可能信号不好影响。经过实地调查取证,手机信号当地确实很弱,但没达到定位失败地步,通过调查其在这期间内没有离开过辖区,但不能证明其没有人机分离。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通信畅通。手机发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定位失效,通信中断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司法所。”司法所收集证据材料,做好调查笔录,提请永安市司法局领导批准,作出警告决定,出具书面决定。